云南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0年春季學期開學準備工作的通知
各州、市教育體育局,各高校,省屬中等職業學校,有關中小學:
根據黨中央、國務院和教育部整體部署,經省委省政府同意,現將2020年春季學期開學準備工作通知如下:
一、預定開學時間
在疫情防控形勢穩定持續向好的前提下,預定開學時間:
(一)3月16日,符合返校條件的教職員工返校返崗,做好開學準備、教學準備、疫情防控、控輟保學等工作。
(二)3月23日,高三和初三年級開學。
(三)3月30日,中小學其他年級開學。
(四)高等學校、中職學校按有關要求“一校一策”有序開學。
(五)高等學校開學后一周左右,幼兒園、特教學校開學。
具體開學時間將分批單獨通知,各地各校(含校外培訓機構)未接到正式開學通知前,不得自行開學。
二、開學準備工作要求
各地各校要根據預定開學時間,嚴格按照省委省政府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辦公室《關于切實做好學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學校防控工作通知》),做好開學準備工作。
(一)各州、市、縣、區教育行政部門要在當地黨委政府統一領導下,切實履行好教育部門主管責任。
1. 推動完善聯防聯控工作機制,周密部署開學工作和校園疫情防控工作。
2. 協調衛健部門,指導學校開展健康教育、傳染病風險點排查、預防性消毒工作,建立教育、衛健、疾控、就近醫療機構發熱門診、學校聯系機制,協調開通師生發熱門診綠色通道。
3. 指導學校做好防控工作,對各地各校開學前疫情防控準備、開學時關鍵環節把握、開學后各項措施落細落實等情況進行督導檢查。
4. 組織好師生員工旅居軌跡排查,會同衛健部門做好健康風險等級判定,在當地黨委政府統籌下,對高風險人群開展核酸檢測。督促學校通過“云南教育云”平臺,按要求上報高風險、中風險人員相關信息。
(二)各級各類學校要落實防控主體責任,學校黨政負責人為疫情防控工作第一責任人。
1. 結合實際制定學校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完善有關工作制度和機制,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開學準備工作,將校內食堂、超市、理發店、快遞點、保安等后勤服務人員納入疫情防控整體工作,實現全覆蓋。
2. 嚴格落實“人盯人”措施,建立學校、年級(院系)、班級三級網絡防控工作體系,對師生員工開學前14天健康狀況和旅居情況進行全面排查,逐一進行風險判定,做好人員分類管理,建立風險評估檔案,并將其作為返校的評判依據。通過“云南教育云”平臺,按要求上報高風險、中風險人員有關信息。
3. 加強校園管理,積極推廣使用“云南抗疫情”掃碼軟件,加強對進入校園的外來人員管理和登記,確保外來人員可追溯、可管控。
4. 組織所有入滇師生員工開展健康狀況申報,掃描“云南健康碼”登記管理。
5. 儲備必要的公共應急防控物資,開展校園預防性消毒,對食堂、圖書館、宿舍及校內超市、零售店等區域加強分區分類管理。
6. 指導師生員工作做好返校途中的自我防護,告知學生和家長疫情防控義務。
7. 嚴格執行“晨(午、晚)檢”。依托“云南教育云”平臺加強疫情信息“日報告”“零報告”制度。
(三)師生員工及家長落實個人責任。
1. 教職員工、學生和家長要配合學校做好防控工作,如實向學校報告假期旅居軌跡和健康狀況。
2. 做好返校、上下學途中和居家防護工作。妥善保存返校票據信息,以配合可能的相關密切接觸者調查。
3. 按照健康風險判定標準,列入高風險、中風險人員暫不返校,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檢測、隔離等工作。
(四)仍在疫情嚴重、實施交通管制等應急措施區域的師生員工暫不返校。各地各校要做好師生的關懷工作和心理輔導,做好政策解釋工作,加強學生線上教學指導,制定有針對性的教學彌補計劃,教師工資、津貼待遇等照常落實。
(五)招收境外學生的邊境縣學校,要對全體師生員工特別是境外學生開學前14天的旅居軌跡和健康狀況進行全面排查,逐一進行風險判定,建立風險評估檔案。各州、市、縣、區可根據實際情況,采取針對性防控措施。
(六)外籍教師和學生(留學生)按照國家和省外事方面有關規定執行,開學前不返校,返校后與中國師生一視同仁,實行無差別防控措施。
(七)各地各校要圍繞《學校防控工作通知》及學校防控相關工作重點,對教職員工開展疫情防控內容和流程培訓,確保全覆蓋。落實各項防控措施,明確個人防控責任,熟悉應急處置流程。
(八)各州、市、縣、區教育部門和非省屬中職學校、中小學幼兒園開學工作安排,提前以正式文件形式報上級教育主管部門。高校、省屬中等職業學校開學安排提前以正式文件形式報省教育廳。
聯 系 人:陳露,楊薇
聯系電話:0871-65141471,13608861017,13888180360
電子郵箱:jytchenlu@126.com
傳 真:0871-65141255
附件:云南省委省政府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辦公室關于切實做好學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2020年3月11日
關于切實做好學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州、市應對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省應對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各有關成員單位:
為貫徹中央統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部署會議精神,落實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依法科學精準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現就做好全省學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總體工作要求
加強統籌、分類指導、落實責任,堅持依法防控、科學防治、精準施策,抓實抓細各項防控措施,提高學校疫情防控的科學性、精準性和針對性,確保平穩有序開學,維護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
二、落實各方責任
(一)落實各級黨委政府責任。各級黨委政府要充分認識學校疫情防控工作重要性,統一領導,把學校疫情防控工作作為當前工作重點。要堅持屬地原則,專題研究,專項部署,高度警惕麻痹思想、厭戰情緒、僥幸心理、松勁心態,切實落實屬地責任,重視國外疫情輸入風險、重視師生員工跨區域流動風險,用最嚴格的要求、最嚴密的防范、最嚴實的措施,為學校開學做好充分保障和充足準備。
(二)落實教育部門主管責任。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切實履行部門主管責任,督促學校按照疫情防控方案,全面落實各項防控措施。對各地各校開學前疫情防控準備、開學時關鍵環節把握、開學后各項措施落細落實情況進行督導檢查。
(三)落實部門聯防聯控工作責任。衛生健康部門負責指導學校開展疫情防控工作。宣傳部門負責協調做好涉及教育領域疫情防控宣傳報道。網信部門負責涉教疫情的網上有害信息監測和處置。工信部門負責協調學校采購、儲備防控物資。公安部門負責依法查處打擊影響和干擾學校疫情防控的違法犯罪活動。民政部門負責做好基本生活存在困難的感染新冠肺炎師生家庭和個人的有關社會救助工作。交通運輸部門負責做好師生集中返校時的交通運輸保障及途中的疫情防控工作。外事部門負責協調處理疫情防控的涉外問題。其他有關部門按各自職責,在當地黨委、政府統一領導下,抓緊抓實抓細疫情防控工作。
(四)落實學校主體責任。學校黨政負責人是疫情防控工作第一責任人,對本校疫情防控工作負總責。學校要建立疫情防控制度,制定疫情防控方案,構建學校、年級(院系)、班級三級防控網絡工作體系。要嚴格落實“人盯人”措施,進一步摸清師生員工在省外的具體情況,特別是在湖北、武漢的情況,精準摸排到具體人,細化防控措施。全面掌握師生員工動態和健康狀況。嚴格實行“晨(午、晚)檢”和疫情信息“日報告”、“零報告”制度。確保疫情得到及時有效處置。加強家校聯系,主動告知學生和家長疫情防控義務。
(五)落實個人責任。教職員工、學生和家長要按照有關部門要求,如實向學校報告假期旅行軌跡和健康狀況。養成良好衛生行為習慣,做好返校、上下學途中和居家防護工作。配合學校做好疫情防控知識普及和健康教育。
三、抓實重點環節
(一)實行人員分類管理。對全校師生員工開學前14 天健康狀況和行動軌跡進行全面排查,梳理掌握師生員工近期旅居史、目前健康狀況、病例密切接觸史等情況,“一人一案”建立健康檔案。做好師生員工健康風險判定工作,分類造冊登記,有針對性地落實好管理措施。(判定標準詳見附件1)
(二)外地入滇師生員工進行健康狀況申報。組織所有入滇師生員工開展健康狀況申報,掃描“云南健康碼”登記管理。學校負責對本校入滇人員掃碼登記情況進行查驗,督促沒有掃碼的外來入滇人員補填補報。學校要積極推廣使用“云南抗疫情”掃碼軟件,切實加強對外來人員的管理和登記,確保外來人員可追溯、可管控。
(三)做好重點人員管控。對曾經被診斷為確診病例、疑似病例、無癥狀感染者的,過去14 天被判定為確診病例、疑似病例、無癥狀感染者的密切接觸者的,過去14 天有湖北旅居史或韓國、伊朗、意大利、日本等重點國家和地區旅居史的師生員工,核酸檢測陰性后,方可返校。外籍師生員工和本國公民一視同仁,無差別地執行我省防控措施。
(四)統籌做好開學前準備工作。各地各校統籌安排,加強管理,提前謀劃開學工作,做好防控物資儲備。要將校內食堂、超市、理發店、快遞點等商業場所和人員的疫情防控納入學校疫情防控整體工作。要通過多種形式,提前告知學生及家長開學返校注意事項。對因疫情防控要求不符合返校報到條件的師生員工,做好關心關懷工作,制定針對性的教學彌補計劃,并做好政策解釋和說明工作。
(五)確保開學后疫情防控措施落實到位。各地各校要提前研判學校人群密度、學齡階段特點等情況,制定分批錯峰開學報到方案,交通運輸、衛生健康、公安等部門,共同做好學生返校交通安全保障和學生健康狀況核查等工作。抓實抓細開學后的各項疫情防控工作,確保師生安全和正常教育教學秩序。
按照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的部署要求,開展好學校疫情防控工作督導檢查。各地各校對照疫情防控政策措施認真開展自檢自查,確保各項防控措施落實到位。省政府教育督導委將開展春季學期開學專項督導。各地各校要動態評估校園防控成效,及時完善防控策略,提高建章立制規范性、風險識別合理性、措施落實精準性。各級紀檢監察部門要加大監督執紀力度,對群眾舉報和師生反映強烈的問題要迅速跟進督辦,嚴肅追責問責。
附件:
1.云南省學校師生員工新冠肺炎健康風險判定標準
2.云南省托幼機構新冠肺炎防控技術方案
3.云南省中小學新冠肺炎防控技術方案
4.云南省大專院校新冠肺炎防控技術方案
云南省應對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
指揮部疫情防控組(代章)
2020 年3 月6 日
附件1
云南省學校師生員工新冠肺炎健康風險
判定標準
根據國家聯防聯控機制要求,結合我省實際情況,制定本判定標準。
一、感染風險判定標準
根據師生員工新冠肺炎感染情況、假期旅居史、目前健康狀況等判定其感染風險,將師生員工劃分為三類風險人群:
(一)高風險人群
1. 曾經被診斷為確診病例、疑似病例、無癥狀感染者的師生員工。
2. 過去14 天被判定為確診病例、疑似病例、無癥狀感染者的密切接觸者的師生員工。
3. 過去14 天有湖北旅居史或韓國、伊朗、日本、意大利等重點國家和地區旅居史的師生員工。
(二)中風險人群
有發熱和干咳、氣促等呼吸道癥狀的師生員工。
(三)低風險人群
高風險、中風險以外的師生員工。
二、管理措施
(一)高風險人員
1. 曾經被診斷為確診病例、疑似病例、無癥狀感染者的師生員工,暫不返校,待轄區衛生健康部門組織專業人員評估,且開展一次核酸檢測陰性后,方可返校。
2. 過去14 天被判定為確診病例、疑似病例、無癥狀感染者
的密切接觸者的師生員工,由當地政府組織集中隔離14 天,且開展一次核酸檢測陰性后,方可返校。
3. 過去14 天有湖北旅居史或韓國、伊朗、日本、意大利等重點國家和地區旅居史的師生員工,由當地政府組織集中隔離14 天,且開展一次核酸檢測陰性后,方可返校。
(二)中風險人員
有發熱和干咳、氣促等呼吸道癥狀的師生員工,暫緩返校, 到醫療機構進行診斷排除,治愈后方可返校。
(三)低風險人員
正常入校上課。
附件2
云南省托幼機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術方案
一、適用范圍
云南省內各級各類托幼機構。
二、開學前
(一)成立托幼機構應對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建立疫情聯防聯控工作機制
1. 由托幼機構黨政主要負責人任組長,為疫情防控工作第一責任人。多校區辦學的托幼機構,由主校區負總責,各校區必須明確防控工作的具體責任人。
2. 建立托幼機構、年級、班級三級防控網絡工作體系。
明確各級疫情報告人,及時匯總上報有關信息。嚴格落實“人盯人”措施,托幼機構領導包干年級,年級負責人包干班級,班主任和教師包干幼兒,及時全面掌握師生員工動態和健康狀況。各校要將外籍師生員工疫情防控工作納入托幼機構疫情防控總體安排、統一部署。
3. 由各級教育行政部門牽頭,與同級衛健部門協調,明確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衛健部門、疾控機構、就近醫療機構發熱門診的聯系人和聯系方式,在當地衛健部門的指導下,開展托幼機構健康教育、傳染病風險點排查、預防性消毒工作。
(二)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開展培訓演練
1. 各校嚴格按照“一地一策”、“一校一方案”要求,因地制宜制定本校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內容應包括疫情防控工作體系、防控制度措施、應急處置預案和流程等,確保責任明確到人、措施落實到位。
2. 學生返校前,學校對所有教職工進行培訓和演練,確保全體教職員工了解疫情防控內容和流程,明確自己的防控責任及工作要求。
(三)嚴格落實疫情信息“日報告”“零報告”制度
各地各校通過“云南教育云”平臺,每日按要求報送本地本校疫情信息。
(四)開展健康狀況和分類排查
對師生員工開學前14 天健康狀況和旅居情況進行全面排查,逐一進行風險判定,建立風險評估檔案,將其作為返校復學的評判依據。風險判定標準及管理參見附件1。
(五)做好疫情防控物資儲備
各地各校要按至少一個月用量,做好儲備紅外線額溫槍、洗手液、含醇速干手消毒劑、口罩、手套、消毒劑等防控物資的需求測算和采購儲備等工作。
(六)劃定應急處置隔離區域
托幼機構設置臨時隔離室,位置相對獨立,以備校內人員出現發熱等癥狀時立即進行暫時隔離,等待轉診到就近的發熱門診或定點醫療機構就醫。
(七)做好校園環境清潔與消毒
深入開展校園環境衛生整治,對教室、食堂、活動室、睡室、圖書室、洗手間等重點區域和室內外場所提前進行徹底清潔,對物體表面進行預防性消毒,加強室內場所通風換氣。開展愛國衛生運動,做好病媒生物防制工作。
(八)下發個人防控義務告知書和做好自我防護
1. 開展師生員工健康排查,要明確告知《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規中要求個人承擔的傳染病防控義務和責任,并要求教職員工和幼兒監護人簽字確認。
2. 指導師生員工做好返校途中的自我防護。師生員工返校途中全程佩戴口罩,保持手部衛生,主動配合體溫檢測。留意周圍人員健康狀況,避免與可疑癥狀人員近距離接觸。妥善保存返校票據信息,以配合可能的相關密切接觸者調查。
三、開學后
(一)切實保障開學首日報到注冊平穩有序
托幼機構要錯峰入園,盡量簡化報到注冊程序,合理布局分區,避免人員聚集。報到當日,幼兒及其監護人都要佩戴口罩,在校門外進行體溫測量,遞交有教職員工本人和幼兒家長簽字的健康信息排查登記表。在報到登記處設等候區,發現發熱(37.3 以上)或有其他呼吸道癥狀,應由專人送到等候區等候送發熱門診排查。
(二)嚴格執行健康監測
1. 落實晨(午、晚)檢制度,托幼機構安排人員負責對師生員工每日開展晨、午檢。如有全托幼兒,對住校幼兒增加晚檢。動態監測師生員工健康狀況。凡有發熱或咳嗽、氣促等癥狀的幼兒、教師、家長或其他成員,立即向本校疫情管理人員報告,并及時就醫。
2. 落實因病缺勤跟蹤登記。班主任、年級負責人、托幼機構負責人要及時掌握每日缺勤人員情況,及時進行原因跟蹤登記。如有相關癥狀人員異常增多的情況,及時會同屬地疾控部門進行分析研判。發現可疑癥狀者,應及時上報,同時配合當地醫療衛生機構做好密切接觸者管理和消毒等工作。
(三)規范疫情信息上報流程
各校要明確專人負責疫情信息上報,確保信息報送的及時、準確。嚴格落實疫情信息的“日報告”“零報告”制度。
(四)嚴格校園安全管理
加強校園安全人防、物防、技防建設。在疫情防控期間,嚴格門衛值班工作,對校園出入口實行集中統一管理。對進入校園的人員必須進行體溫檢測,嚴格登記制度,嚴格控制外來人員進入校園。校內場館暫停對社會開放。
(五)校園要實行分區分類管理
食堂、活動室、圖書館等實行人流量限制。托幼機構根據自身情況,可采取分時段就餐、送餐到班、取餐后分散用餐等方式,降低集中就餐帶來的人員交叉感染風險。在教室分餐的托幼機構,加蓋運送,確保運輸途中的食品安全,同時確保分餐環境衛生清潔。需校外供餐的托幼機構,要做好送餐公司的資質認定、人員健康監測索證、配餐人員體溫檢測和個人防護。疫情未解除期間,外賣送餐食品不得進入校園。校內超市、零售店等實行人員全部納入托幼機構防控體系嚴格管理。
(六)開展環境衛生清潔消毒
在當地疾控部門的指導下,開展校園環境衛生消毒工作,幼兒使用的床單被套要每周清潔消毒一次。垃圾日產日清,保持干凈、衛生。制定日常消毒工作標準和細則,并認真做好記錄。在教室、食堂、睡室、廁所等關鍵區域旁增設洗手設施,配備洗手液或肥皂,條件允許的可在走廊過道配備含醇速干手消毒劑。
(七)深入開展健康教育
托幼機構應利用現有的畫廊、報欄、廣播、校園網等各種宣傳手段,廣泛宣傳預防和控制有關知識,提高幼兒和教職工的自我防護意識。在開學第一周,上好健康教育第一課,集中開展疫情防控知識宣傳教育。師生做好個人日常衛生管理和防護,保護自己,遠離病毒,自覺為疫情防控做貢獻。
(八)規范停課復課證明查驗
師生員工復課須出具醫療機構有效證明。疑似病例或確診病例康復后,憑醫院出具的出院證明和復診證明方能返校。校醫(保健教師)對復課證明進行復核后,開具回班復課證明,方可返校。
(九)不舉辦聚集性活動
在疫情未解除期間,減少校內人員的集聚和交流,不組織大型的教師培訓、家長會、兩個及以上的班級集中開展教學活動, 暫停課后輔導等集體活動。確須舉辦的,要進行科學研判,制定嚴格方案,報經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和衛健部門同意。
(十)做好防護
建議教師授課時佩戴醫用口罩,并盡量在講臺上授課,減少師生近距離互動。做好校園內各區域、場地的使用管理,避免交叉污染。暫停中央空調使用。
四、疫情應對
(一)一旦發現師生員工中出現發熱和呼吸道等可疑癥狀時,教職員工應立即按規定到定點醫院就醫,幼兒立即在(臨時)隔離室隔離,由專人照看,并及時通知幼兒監護人按規定到定點醫院就診。可疑病例及陪同人員就診路途中應避免乘坐公交、地鐵等公共交通工具,全程佩戴一次性醫用口罩(或更高級別口罩)。
(二)一旦發現聚集性發病,即2 周內小范圍如一個班級、
一個辦公室、一個睡室等場所發現2 個及以上的發熱和/或呼吸
道等可疑癥狀的病例,應立即按規定到定點醫院就醫,并在2 小時內上報屬地疾控中心。
(三)及時了解情況并做好人文關懷。做好有關人員的情緒安撫和心理疏導工作。及時了解病例和密切接觸者治療、隔離等情況。每日電話追蹤病例的病情進展,注重人文關懷。
(四)托幼機構疫情控制。按照規定要求對劃為疫點的場所設置醒目的警戒線,在轄區衛生機構的指導下完成集中醫學觀察區的清潔與消毒工作,注意開窗通風,避免交叉感染。衛生健康部門判定密切接觸者范圍后,按照劃定范圍和擬定人員名單,配合有關部門做好隔離等工作。
(五)托幼機構正常教育教學秩序的維護。出現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疑似病例或無癥狀感染者時,應根據屬地衛健部門建議確定停課范圍及時間。托幼機構停課期間師生員工應按屬地衛健部門建議,采取集中或居家隔離觀察。托幼機構應指定專人做好與師生員工的聯系。校內嚴格按屬地衛生部門要求進行全面消毒。
附件3
一、適用范圍
云南省內各級各類中小學(含中職學校)。
二、開學前
(一)成立學校應對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建立疫情聯防聯控工作機制
1. 由學校黨政主要負責人任組長,為疫情防控工作第一責任人。多校區辦學的學校,由主校區負總責,各校區必須明確防控工作的具體責任人。
2. 建立學校、年級、班級三級防控網絡工作體系。嚴格落實“人盯人”措施,學校領導包干年級,年級負責人包干班級, 班主任和教師包干學生,及時全面掌握師生員工動態和健康狀況。各校要將外籍師生員工疫情防控工作納入學校疫情防控總體安排、統一部署。
3. 由各級教育行政部門牽頭,建立與同級衛健、公安、交通運輸、外事等部門聯防聯控工作機制。在當地衛健部門的指導下,開展學校健康教育、傳染病風險點排查、預防性消毒等工作。
(二)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確保責任到人
1. 各校嚴格按照“一校一策”要求,因地制宜制定本校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明確各項防控措施和流程,各項任務責任明確到人,確保措施落實到位。
2. 學生返校前,學校對所有教職工進行培訓和演練,確保全體教職員工了解疫情防控內容和流程,明確自己的防控責任及工作要求。
(三)明確信息報告人,及時報告信息
各校要明確疫情信息報告人,及時匯總上報有關信息。嚴格落實疫情信息“日報告”“零報告”制度,通過“云南教育云”平臺,每日按要求報送本校疫情信息。
(四)開展健康狀況和分類排查
對師生員工開學前14 天健康狀況和旅居情況進行全面排查,逐一進行風險評估,建立風險評估檔案,將其作為返校復學的評判依據。風險評估及管理參見附件1。
(五)做好疫情防控物資儲備。各地各校要按至少一個月用量,做好紅外線額溫槍、洗手液、手消毒劑、口罩、手套、消毒劑等防控物資儲備的需求測算和采購儲備等工作。
(六)劃定應急處置隔離區域。學校設置臨時隔離室,位置相對獨立,以備校內人員出現發熱等癥狀時立即進行暫時隔離,等待轉診到就近的發熱門診或定點醫療機構就醫。
(七)做好校園環境清潔與消毒。深入開展校園環境衛生整治,對教室、食堂、宿舍、圖書室、洗手間等重點區域 和室內外場所提前進行徹底清潔,對物體表面進行預防性消毒,加強室內場所通風換氣。開展愛國衛生運動,做好病媒生物防制工作。
(八)下發個人防控義務告知書和做好自我防護
1. 開展師生員工健康排查,要明確告知《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規中要求個人承擔的傳染病防控義務和責任。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師生員工本人或學生監護人簽字確認。
2. 指導師生員工做好返校途中的自我防護。指導師生員工做好返校途中的防護,返校途中全程佩戴口罩,保持手部衛生,主動配合體溫檢測。留意周圍人員健康狀況,避免與可疑癥狀人員近距離接觸。妥善保存返校票據信息,以配合可能的相關密切接觸者調查。
三、開學后
(一)切實保障開學首日報到注冊平穩有序
中小學要錯峰入學,盡量簡化報到注冊程序,合理布局分區,避免人員聚集。報到當日,學生佩戴口罩,在校門外進行體溫測量,遞交有教職員工本人和學生家長簽字的健康信息排查登記表。對住校學生的攜帶行李進行消毒。在報到登記處設等候區,發現發熱(37.3 以上)或有其他呼吸道癥狀,應由專人送到等候區等候送發熱門診排查。
(二)嚴格執行健康監測
1. 落實晨(午、晚)檢制度,學校安排人員負責對師生員工每日開展晨(午、晚)檢,對走讀學生開展晨檢、午檢,對住校學生增加晚檢,動態監測師生員工健康狀況。凡有發熱或咳嗽、氣促等癥狀的學生、教師、家長或其他成員,立即向本校疫情管理人員報告,并及時就醫。
2. 落實因病缺勤跟蹤登記。班主任、年級負責人、學校負責人要及時掌握每日缺勤人員情況,及時進行原因跟蹤登記。如有 相關癥狀人員異常增多的情況,及時會同屬地疾控機構進行分析 研判。發現可疑癥狀者,應及時上報,同時配合當地醫療衛生機構做好密切接觸者管理和消毒等工作。
3. 寄宿制學校加強宿舍值守管理,每天對進入集體宿舍的學生開展健康監測,寄宿制學生到校后,不串宿舍,謝絕非本樓訪客。嚴禁外來人員留宿,嚴禁在校住宿學生未經批準私自在校外住宿。
(三)規范疫情信息上報流程。各校要明確專人負責疫情信息上報,確保信息報送的及時、準確。嚴格落實疫情信息的“日報告”制度,沒有疫情的,實行“零報告”。
(四)嚴格校園安全管理。加強校園安全人防、物防、技防建設。在疫情防控期間,嚴格門衛值班工作,對校園出入口實行集中統一管理。對進入校園的人員必須進行體溫檢測,嚴格登記制度,嚴格控制外來人員進入校園。校內體育場館暫停對社會開放。
(五)校園要實行分區分類管理。圖書館、食堂等實行人流量限制。學校根據自身情況,可采取分時段就餐、送餐到班、取餐后分散用餐等方式,降低集中就餐帶來的人員交叉感染風險。在教室分餐的學校,加蓋運送,確保運輸途中的食品安全,同時確保分餐環境衛生清潔。需校外供餐的學校,要做好送餐公司的資質認定、人員健康監測索證、配餐人員體溫檢測和個人防護。疫情未解除期間,外賣送餐食品不得進入校園。校內超市、零售店等實行人員全部納入學校防控體系嚴格管理。
(六)開展環境衛生清潔消毒。在當地疾控機構的指導下, 開展校園環境衛生消毒工作。垃圾日產日清,保持干凈、衛生。制定日常消毒工作標準和細則,并認真做好記錄。在教室、食堂、宿舍、廁所等關鍵區域旁增設洗手設施,配備洗手液或肥皂,條件允許的可在走廊過道配備含醇速干手消毒劑。
(七)深入開展健康教育。學校應利用現有的畫廊、報欄、廣播、校報、校園網等各種宣傳手段,廣泛宣傳預防和控制有關知識,提高學生和教職工的自我防護意識。在開學第一周,上好健康教育第一課,集中開展疫情防控知識宣傳教育。師生做好個人日常衛生管理和防護,保護自己,遠離病毒,自覺為疫情防控做貢獻。
(八)規范停課復課證明查驗。師生員工復課須出具醫療機構有效證明。疑似病例或確診病例康復后,憑醫院出具的出院證明和復診證明方能返校。校醫(保健教師)對復課證明進行復核后,開具回班復課證明,方可返校。
(九)不舉辦聚集性活動。在疫情未解除期間,減少校內人員的集聚和交流,不組織大型的教師培訓、家長會、兩個及以上的班級集中開展教學活動,暫停課后輔導等集體活動。確須舉辦的,要進行科學研判,制定嚴格方案,報經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和衛健部門同意。
(十)做好防護。建議教師授課時佩戴醫用口罩,并盡量在講臺上授課,減少師生近距離互動。做好校園內各區域、場地的使用管理,避免交叉污染。暫停中央空調使用。
四、疫情應對
(一)一旦發現師生員工中出現發熱和呼吸道等可疑癥狀時,教職員工應立即按規定到定點醫院就醫,學生立即在(臨時)隔離室隔離,由專人照看,并及時通知學生監護人按規定到定點醫院就診??梢刹±芭阃藛T就診路途中應避免乘坐公交、地鐵等公共交通工具,全程佩戴一次性醫用口罩(或更高級別口罩)。
(二)一旦發現聚集性發病,即2 周內小范圍如一個班級、一個辦公室、一個宿舍等場所發現2 個及以上的發熱和/或呼吸道等可疑癥狀的病例,應立即按規定到定點醫院就醫,并在2 小時內上報屬地疾控中心。
(三)及時了解情況并做好人文關懷。做好有關人員的情緒安撫和心理疏導工作。及時了解病例和密切接觸者治療、隔離等情況。每日電話追蹤病例的病情進展,注重人文關懷。
(四)學校疫情控制。按照規定要求對劃為疫點的場所設置醒目的警戒線,在轄區衛生機構的指導下完成集中醫學觀察區的清潔與消毒工作,注意開窗通風,避免交叉感染。衛生健康部門判定密切接觸者范圍后,按照劃定范圍和擬定人員名單,配合有關部門做好隔離等工作。
(五)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的維護。出現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疑似病例或無癥狀感染者時,應根據屬地衛健部門建議確定停課范圍及時間。學校停課期間師生員工應按屬地衛健部門建議,采取集中或居家隔離觀察。學校應指定專人做好與師生員工的聯系。校內嚴格按屬地衛生部門要求進行全面消毒。
附件4
一、適用范圍
云南省大專以上高等學校。
二、開學前
(一)成立學校應對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建立疫情聯防聯控工作機制
1. 成立學校應對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由學校黨政主要負責人任組長,為疫情防控工作第一責任人。多校區辦學的學校,由主校區負總責,各校區必須明確防控工作的具體責任人。
2. 建立學校、院系、班級三級防控網絡工作體系。明確各級疫情報告人,及時匯總上報有關信息。嚴格落實“人盯人”措施, 學校領導包干院系,院系負責人包干班級,班主任和教師包干學生,及時全面掌握師生員工動態和健康狀況。各校要將外籍師生員工疫情防控工作納入學校疫情防控總體安排、統一部署。
3. 在屬地黨委政府統籌下,與同級衛健部門協調,明確衛健部門、疾控機構、就近醫療機構發熱門診的聯系人和聯系方式,在當地衛健部門的指導下開展學校健康教育、傳染病風險點排查、預防性消毒工作。
(二)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開展培訓演練
1. 各校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因地制宜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內容應包括疫情防控工作體系、防控制度措施、應急處置預案和流程等,確保責任明確到人,措施落實到位。
2. 學生返校前,學校對所有教職工進行培訓和演練,確保全體教職員工了解疫情防控內容和流程,明確自己的防控責任及工作要求。
(三)嚴格落實疫情信息“日報告”“零報告”制度。各校通過“云南教育云”平臺,每日按要求報送本校疫情信息。
(四)開展健康狀況和分類排查。對師生員工開學前14 天健康狀況和旅居情況進行全面排查,逐一進行風險判定,建立風險評估檔案,將其作為返校復學的評判依據。風險判定標準及管理見附件1。
(五)做好疫情防控物資儲備。各地各校要按至少一個月用量,做好紅外線額溫槍、洗手液、含醇速干手消毒劑、口罩、手套、消毒劑等防控物資儲備的需求測算和采購儲備等工作。
(六)劃定應急處置隔離區域。學校在校醫院(醫務室) 設置隔離室,位置相對獨立,以備校內人員出現發熱等癥狀時立即進行暫時隔離,等待轉診到就近的發熱門診或定點醫療機構就醫。
(七)做好校園環境清潔與消毒。深入開展校園環境衛生整治,對教室、食堂、宿舍、圖書室、洗手間等重點區域和室內外場所提前進行徹底清潔,對物體表面進行預防性消毒,加強室內場所的通風換氣。開展愛國衛生運動,做好病媒生物防制工作。
(八)下發個人防控義務告知書和做好自我防護
1. 學校開展師生員工健康排查,要明確告知《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規中要求個人承擔的傳染病防控義務和責任。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師生員工本人或學生監護人簽字確認。
2. 指導師生員工做好返校途中的自我防護。返校途中全程佩戴口罩,保持手部衛生,主動配合體溫檢測。留意周圍人員健康狀況,避免與可疑癥狀人員近距離接觸。妥善保存返校票據信息,以配合可能的相關密切接觸者調查。
三、開學后
(一)切實保障開學首日報到注冊平穩有序。學校要錯峰入學,盡量簡化報到注冊程序,合理布局分區,避免人員聚集。報到當日,學生佩戴口罩,在校門外進行體溫測量,遞交有本人簽字的健康信息排查登記表。對住校學生的攜帶行李進行消毒。在報到登記處設等候區,發現發熱(37.3 以上)或有其他呼吸道癥狀,應由專人送到等候區等候送發熱門診排查。寄宿制學生到校后,不串宿舍,嚴格控制學生在校內活動軌跡,盡量減少相互接觸和交叉。有條件的高校,在學生返校時可安排車輛在機場、火車站、汽車客運站集中接站。
(二)嚴格執行健康監測
1. 落實晨(午、晚)檢制度,學校安排人員負責對師生員工每日開展晨(午、晚)檢,動態監測師生員工健康狀況。
2. 落實因病缺勤跟蹤登記。班主任、院系負責人、學校負責人要及時掌握每日缺勤人員情況,及時進行原因跟蹤登記。如有相關癥狀人員異常增多的情況,及時會同屬地疾控部門進行分析研判。發現可疑癥狀者,應及時上報,同時配合當地醫療衛生機構做好密切接觸者管理和消毒等工作。
(三)規范疫情信息上報流程。各校要明確專人負責疫情信息上報,確保信息報送的及時、準確。嚴格落實疫情信息的“日報告”制度,沒有疫情的,實行“零報告”。
(四)嚴格校園安全管理。加強校園安全人防、物防、技防建設。在疫情防控期間,嚴格門衛值班工作,對校園出入口實行集中統一管理。對進入校園的人員必須進行體溫檢測,嚴格登記制度,嚴格控制外來人員進入校園。校內體育場館暫停對社會開放。加強學生宿舍管理,嚴禁外來人員留宿,嚴禁在校住宿學生未經批準私自在校外住宿。
(五)校園要實行分區分類管理。圖書館、食堂等實行人流量限制。學校根據自身情況,可采取分時段就餐、送餐到班、取餐后分散用餐等方式,降低集中就餐帶來的人員交叉感染風險。在教室分餐的學校,加蓋運送,確保運輸途中的食品安全,同時確保分餐環境衛生清潔。疫情未解除期間,外賣送餐食品不得進入校園。校內超市、零售店等全部納入學校防控體系嚴格管理。
(六)開展環境衛生清潔消毒。在屬地疾控部門的指導下,開展校園環境衛生消毒工作。垃圾日產日清,保持干凈、衛生。制定日常消毒工作標準和細則,開展消毒,并認真做好記錄。在教室、食堂、宿舍、廁所等關鍵區域旁增設洗手設施,配備洗手液或肥皂,條件允許的可在走廊過道配備含醇速干手消毒劑。
(七)深入開展健康教育。學校應利用現有的畫廊、報欄、廣播、校報、校園網等各種宣傳手段,廣泛宣傳預防和控制有關知識,提高學生和教職工的自我防護意識。在開學第一周,上好健康教育第一課,集中開展疫情防控知識宣傳教育。師生做好個人日常衛生管理和防護,保護自己,遠離病毒,自覺為疫情防控做貢獻。
(八)規范復課證明查驗。師生員工復課須出具醫療機構有效證明。確診病例、疑似病例或無證照感染者康復后,憑醫院出具的出院證明和復診證明方能返校。校醫對證明進行復核后,開具回班復課證明,方可返校。
(九)不舉辦聚集性活動。在疫情未解除期間,不舉辦聚集性活動。在疫情未解除期間,減少校內人員的集聚和交流,不組織大型的教師培訓、家長會、兩個及以上的班級集中開展教學活動。確須舉辦的,要進行科學研判,制定嚴格方案,報經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和衛健部門同意。
(十)加強公共設施管理。應暫停使用中央空調,盡量減少電梯使用,暫時關停室內運動場館。
四、疫情應對
(一)一旦發現師生員工中出現發熱和呼吸道等可疑癥狀時,教職員工應立即按規定到定點醫院就醫,學生立即在(臨時)隔離室隔離,由專人照看,并及時通知學生監護人按規定送到定點醫院就診??梢刹±芭阃藛T就診路途中應避免乘坐公交、地鐵等公共交通工具,全程佩戴一次性醫用口罩(或更高級別口罩)。
(二)一旦發現聚集性發病,即2 周內小范圍如一個班級、
一個辦公室、一個宿舍等場所發現2 個及以上的發熱和/或呼吸道等可疑癥狀的病例,應立即按規定到定點醫院就醫,并在2 小時內上報屬地疾控中心。
(三)及時了解情況并做好人文關懷。做好有關人員的情緒安撫和心理疏導工作。及時了解病例和密切接觸者治療、隔離等情況。每日電話追蹤病例的病情進展,注重人文關懷。
(四)學校疫情控制。按照規定要求對劃為疫點的場所設置醒目的警戒線,在轄區衛生機構的指導下完成集中醫學觀察區的清潔與消毒工作,注意開窗通風,避免交叉感染。衛生健康部門判定密切接觸者范圍后,按照劃定范圍和擬定人員名單,配合有關部門做好隔離等工作。
(五)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的維護。出現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疑似病例或無癥狀感染者時,應根據屬地衛健部門建議確定停課范圍及時間。同班、同宿舍同學及在該教室上課的老師均列為密切接觸者進行管理,根據病例活動情況搜索其他可能的密切接觸者。停課期間師生員工按屬地衛健部門建議,采取集中或居家隔離觀察,學校應指定專人做好與師生員工的聯系??筛挠镁€上教學方式,校內嚴格按屬地衛生部門要求進行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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