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教育廳關于2020年春季學期開學的通知
根據教育部關于春季學期開學工作的有關要求,結合當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勢,經省委、省政府同意,現就全省高等學校、中職學校、普通中學非畢業年級、小學開學工作通知如下:
一、開學時間
(一)各州、市政府要逐一評估區域內普通中學、中職學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校一案”。達到開學要求的學校,4月20日起可以開學;達不到開學要求的,暫緩開學。
(二)各縣、市、區政府要逐一評估區域內小學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校一案”。達到開學要求的學校,4月26日起小學四、五、六年級可以開學,5月6日起小學一、二、三年級可以開學;達不到開學要求的,暫緩開學。
(三)高等學校在屬地政府的指導下,以校為主研判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況,“一校一策”制定開學方案,并報省教育廳備案。達到開學要求的,5月6日起畢業年級可以開學,5月11日起非畢業年級可以開學;達不到開學要求的,暫緩開學。
(四)學前教育、特殊教育學校開學時間另行通知。
二、開學工作要求
(一)各州、市、縣、區政府要按照“誰評估、誰負責”的原則,既要落實好開學責任,也要落實好疫情防控責任。各高等學校要切實履行好疫情防控主體責任。
(二)做好開學報到工作。要明確告知家長如實報告學生健康、旅居情況和健康風險等級判定的責任義務。認真做好門崗查驗、體溫檢測、師生健康篩查等工作。高風險和中風險人員、學生家長及其他無關人員一律不得進入校園。
(三)上好開學第一課。開學第一天,各地各校要組織師生上好《新冠肺炎及其自我防護》第一課,開展疫情防控應急演練,指導學生正確使用口罩。
(四)從嚴抓實校園防
控。各地要建立以家長、學校、疾控(衛生院)、教育行政部門為主的校園防控網絡,學校要指定疫情報告人,與疾控、醫院24小時暢通聯系。要合理安排師生教學生活活動,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人員聚集。要劃定應急處置隔離區域。
1. 要做到早發現。學生要主動報告,班主任、任課教師、宿管員等要注意發現有發熱和干咳、氣促等呼吸道癥狀的學生。
2. 要做到早隔離。班主任、任課教師、宿管員等要迅速將有癥狀的學生送往隔離區,由專人看護。學生和看護人要立即戴好口罩。
3. 要做到早報告。班主任、任課教師、宿管員等要及時報告學校疫情報告人。學校疫情報告人要第一時間報告疾控部門或醫院,及時通知監護人,并報告上級教育行政部門。
4. 要做好后續工作。學校要配合衛健、疾控部門和監護人做好診斷、治療及學生管理等有關工作。
(五)加強邊境地區學校疫情防控,嚴格落實防控措施。招收外籍學生的邊境地區學校根據境內外疫情及防控情況,制定開學“一校一案”“一生一案”及應急處置預案。邊境縣、市、區政府要逐一嚴格評估“一校一案”和應急處置預案,并報省教育廳備案。達到開學要求的學校,可以按照各學段開學時間開學;達不到開學要求的學校,暫緩開學。
(六)對開學后不能到校上課的學生,各地各校要做好補課計劃,采用適當的在線教育方式,協助學生同步參與學習,并做好心理疏導。
(七)外籍教師、留學生暫不通知返校。妥善做好外籍教師合同聘任內的待遇落實等相關工作,做好留學生的線上教學、網上論文答辯或延長畢業期限等工作,根據學生意愿協助辦理延長期限或休學等相關手續,妥善回應學生合理關切,協助解決實際困難。
三、教學工作安排
(一)為彌補受疫情影響的教學時間,各地各??梢酝ㄟ^優化教學安排,適當調整節假日及暑假時間等方式完成教學任務。
(二)2020年春季學期教學工作和放假時間由各州市教育體育局、高等學校、省屬中職學校統籌安排,及時報省教育廳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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