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2022年“五一”期間學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部門:
在2022年“五一”即將到來之際,為認真貫徹落實2022年全國中小學幼兒園安全工作視頻會議暨省中小學幼兒園安全工作會議精神,以及國家、省市有關校園安全工作要求,有效防止節假日期間涉校涉生安全事件發生,結合實際,現將相關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強化責任抓落實。按照“一崗雙責”和“三必管”的原則和要求,以學校負責人為主,嚴格落實學校安全主體責任,加強校內安全防范和巡邏,抓好門衛管理,加強學生離校和假期進出校園人員的登記,守好校園疫情防控和安全的第一道關口。
二、排查隱患抓整治。節前開展學校安全風險分析評估,摸清學校安全風險隱患底數,建立重大風險隱患清單,逐項制定風險管控和隱患治理措施方案,落實校園安全管控責任。加強對消防設施設備、用水用電用氣、校車、燃氣,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險性物品的儲藏室(實驗室)、宿舍、教學樓、圖書館、食堂等重點部位(場所)的檢查,及時排查整改各類校園安全風險隱患。
三、加強宣傳抓教育。認真落實“1530”安全教育模式,每天放學前1分鐘、每周放學前5分鐘、假期放假前30分鐘對學生進行安全提醒和安全教育。要通過班會、家長會議、校訊通、微信公眾號、一封信等方式,廣泛開展宣傳教育,督促指導學生和家長樹立安全意識,學習安全知識,掌握安全技能,提高安全能力,養成安全習慣,規避安全風險。
(一)加強預防溺水安全宣傳教育。教育學生預防溺水“六不”,即: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與他人結伴游泳,不在無家長或教師帶領的情況下游泳,不到無安全設施、無救援人員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學生不擅自下水施救。通過校園網、微信、微博等及時向學生發送防溺水安全提示,介紹突發溺水事故應急處置方法,確保學生溺水事故得到有效控制。要引導學生家長或監護人加強節假日對孩子的教育管理,切實承擔起孩子的監護責任,確保學生離校后有人管,讓預防溺水意識深入人心、家喻戶曉,最大限度的預防溺水事故的發生。
(二)加強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密切關注災害預警信息,及時以電話、短信等多種方式通知學生,提醒做好應對防范,確保學生離校返家交通安全。加強對《道路交通交通法實施條例》第七十二條中道路上駕駛自行車、三輪車、電動自行車、殘疾人機動輪椅車應當遵守以下規定:駕駛自行車、三輪車必須年滿12周歲;駕駛電動自行車和殘疾人機動輪椅車必須年滿16周歲等內容的學習宣傳教育。寄宿制中小學校在放假前要及時通知學生家長,對家長到校接學生回家的,要做好與家長的交接工作;對學生獨自離校返家的,教育學生不乘坐非法營運車輛和超載車等不安全車輛;對使用校車接送學生的,要按照《校車安全管理條例》要求加強對駕駛人和校車的安全管理,指派隨車照管人員,保障學生乘車安全。教育引導學生自覺遵守交通安全規定,不攜帶易燃、易爆物品乘坐公共交通。教育學生不闖紅燈、不翻越交通隔離欄,不在馬路上嬉戲打鬧;不乘坐超員、超載車輛,不乘坐農用拖拉機、三輪汽車、低速貨車、拼裝車、無證車和報廢車,積極倡導文明出行、綠色出行。
(三)加強日常生活安全的宣傳教育。教育學生不購買、不食用來源不明、假冒偽劣、過期或“三無”食品,防止發生食物中毒。強化火災防控知識宣傳教育,教育學生正確使用電器設備,不亂接電源線,不濕手觸摸電源開關和電器。要教育引導學生不在廢棄工地、在建工地、荒地、高壓管線等危險區域玩耍,不進入歌舞廳、網吧、酒吧等未成年人不適宜進入的場所。
(四)加強學生心理健康教育。中、高考即將開始,要做好學生心理狀況摸排工作,及時疏導因升學、畢業造成心理壓力的學生,做好學生心理干預工作,最大程度防止因心理因素引發的涉校涉生安全事件。
四、應急值守抓職責。
嚴格落實值班值守制度,發生校園安全事故,嚴格執行《昆明市突發事件信息工作規范(修訂)》和有關學校安全事故報告規定,第一時間向盤龍區教育體育局報告,立即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開展事故原因調查,防止事故擴大和防范次生事故發生,確保突發事件及時報送和有效處置。
盤龍區教育體育局校安科電話:0871-63198611
學校值班電話:0871-65222588
云南中醫藥中等專業學校
2022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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